歌友會
2011年1月12日 星期三
2011年1月6日 星期四
2010年11月29日 星期一
2010年11月25日 星期四
2010年11月18日 星期四
組織簡介
歌友會組織簡介
一、本社全名為溪美社區發展協會歌友會。(以下簡稱本社)
二、本社成立宗旨在倡導正當休閒活動以歌會友,增進人際及社
區和諧關係,並積極與機關、團體、社區間聯誼交流,增進溪美
社區正面公關形象。
三、
1.本社社員以溪美社區居民為招募對象。
2.社團活動歡迎社區民眾參與,以達敦親睦鄰關係,調
劑身心健康。
四、本社組織及會期:
1.本社設有社長,由全體社員無記名選出,得連續連
任,社員大會需全體社員2/3出席‧方得選舉社長。
2.社長選派總幹事一員,總務組員三員,負責社務推動
執行事項。
3.每年度至少召開一次全體社員大會,除選舉社長,社
長可召集全體社員大會。
五、社員權利及義務:
1.社員必須繳交入社費100元。
2.對外聯誼活動,社員需儘量排出時間參與,並表現勝
不驕,敗不餒的精神。
3.每週三、六(08:00-12:00),為本社活動聯誼時
間,地點為社區活動中心。
4.不定期收集歌謠資訊提供社員學習。
5.不定期由本社資深會員講授歌唱技巧。
6.社團活動後,保持場地清潔美觀,並於活動前檢查各
項設施安全性。
7.組織章程之修訂經由社員提案在社員大會表決通過後
修訂之。
六、其他未盡事宜依據人團法及相關法令辦理。
一、本社全名為溪美社區發展協會歌友會。(以下簡稱本社)
二、本社成立宗旨在倡導正當休閒活動以歌會友,增進人際及社
區和諧關係,並積極與機關、團體、社區間聯誼交流,增進溪美
社區正面公關形象。
三、
1.本社社員以溪美社區居民為招募對象。
2.社團活動歡迎社區民眾參與,以達敦親睦鄰關係,調
劑身心健康。
四、本社組織及會期:
1.本社設有社長,由全體社員無記名選出,得連續連
任,社員大會需全體社員2/3出席‧方得選舉社長。
2.社長選派總幹事一員,總務組員三員,負責社務推動
執行事項。
3.每年度至少召開一次全體社員大會,除選舉社長,社
長可召集全體社員大會。
五、社員權利及義務:
1.社員必須繳交入社費100元。
2.對外聯誼活動,社員需儘量排出時間參與,並表現勝
不驕,敗不餒的精神。
3.每週三、六(08:00-12:00),為本社活動聯誼時
間,地點為社區活動中心。
4.不定期收集歌謠資訊提供社員學習。
5.不定期由本社資深會員講授歌唱技巧。
6.社團活動後,保持場地清潔美觀,並於活動前檢查各
項設施安全性。
7.組織章程之修訂經由社員提案在社員大會表決通過後
修訂之。
六、其他未盡事宜依據人團法及相關法令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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